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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兴宁市局对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加强监管
    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9/1/10 17:34:54 浏览次数:2492

    近年来,随着微信的普及,微信营销已成为网络经济时代商家、企业营销的一种新模式。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,心存侥幸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信息。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,近日,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加强监督管理,查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宗。

    局利用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,做好微信公众号及网络经营主体归集工作。同时,运用移动端设备专人定期分片开展专项监测,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介入处置。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经营主体、辖区内网络交易主体发布的广告、格式条款等进行全面检查,打击虚假设奖、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,利用12315平台和省网监平台的在线投诉功能,及时受理网购消费投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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