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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再获省局通报表扬
    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1/10/15 9:42:55 浏览次数:22198
            日前,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报,表扬我市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在全省起到了“领头雁”作用。市局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连续两年被省局通报表扬起到“领头雁”作用的地市局。

           自2020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,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把它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、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重要内容,念好“真、广、重、净”四字诀,多措并举,强力推进,初步形成市场主体自主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良好局面。在公示期内,我市应公示年报企业49702户,已公示47739户,年报公示率达96.05%,

           一、“真”重视,层层落实。

           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,坚持“全市一盘棋”,聚焦目标任务,狠抓责任落实,统筹部署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。市级,市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,亲自督导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部署推进该项工作;市局其他局领导深入联系点,督促各县(市、区)局加快进度,抓实抓细抓好,对年报率较低且处在全市后三位县(市、区)局挂点联系的局领导,要在党组会上说明原因;主管科室每天向局领导报告工作进展及在全省的排名情况,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市局对县(市、区)局重点工作评估考核项目。县级,各县(市、区)局努力克服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市场监管所下放至镇(街道办)带来的困难,主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,积极争取支持,有针对性强化属地责任,如丰顺县局通过政府OA办公系统,及时通报年报工作进展情况,督促后进镇(街道办)采取措施,加快推进年报工作。主管股室每天更新未年报公示企业名单,分类指导镇(街道办)对接人员,提高工作效率,推动年报公示工作常态化。

           二、“广”宣传,全面覆盖。

           采取“线上+线下”模式,全方位、多角度、多层次地开展年报宣传工作,提高社会知晓率。线上,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、电视广播、报纸等广泛发布年报公告、申报流程、注意事项。市局专门联系梅州电视台发出《企业6月30日前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》《市场监管部门提醒6月30日前未公示年报企业最高罚款3万元》的报道,提醒各市场主体自主做好年报工作。线下,以各镇(街道)和政务服务窗口为主要阵地,通过召开培训会、设立咨询服务台、开通电话热线、发放宣传图册,强化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服务指导,针对企业年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及时析疑解惑。

           三、“重”联动,齐抓共管。

           对内沟通协调,对外加强联动,实现“单兵作战”向“集团参战”的转变。对内,市局各科室、各县(市、区)局股室之间不断加强沟通协调,将年报工作融入食品、药品、产品质量、特种设备等业务的日常监管、监督检查中,对未年报企业和重点年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,现场指导填报,推动企业自主年报。对外,加强部门联动,联合商务、人社、海关、税务等部门加大宣传,在各自主管行业引导企业进行年报公示;加强政企联动,不少县(市、区)局创新举措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、社团组织、中介机构等作用,紧盯企业负责人、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群,有针对性地提醒、督促和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按时进行年报。如蕉岭县局主动沟通联系财政部门,共同摸清代理记账公司代办企业年报数量,并指导代理记账公司代企业进行年报公示。

           四、“净”市场,奠定基础。

           为确保市场主体信息的准确性、有效性,各县(市、区)局以辖区市场主体信息库为依据,筛选出近两年均未年报公示企业名单,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,进行数据比对交换,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底数,为推进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。对清理出的疑似长期未经营“僵尸企业”和“休眠企业”,各县(市、区)局加强督促检查,对确实未经营的,依法合理进行撤销,引导其有序退出市场。如梅江区局大力开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,对未公示2019年度报告、通过登记的住所(经营场所)无法找到且通过留存的通信方式无法联系的企业进行专项清理,立案吊销533户。2021年1-9月,全市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814户,比去年全年262户增加211%,挤出市场主体“水分”,理清了有效市场主体底数;积极处置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举报投诉工作,今年来共接到群众举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78户,目前已责令变更企业登记5户。

           (信用监管科 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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